【寅集上】【尸字部】 尸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
页299第26【廣韻】式之切【集韻】升脂切【正韵】申之切,?音蓍。【說文】尸,?也。象臥之形。【釋名】尸,舒也。骨節解舒。不能復自勝斂也。【論語】寢不尸。【禮·喪大記】凡馮尸。興必踊。 又神象也。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【詩·小雅】皇尸載起。【大雅】公尸來燕來寧。【朱子曰】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此敎之至也。 又主也。【詩·召南】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【箋】主設羹之事。 又?也。【左傳·莊四年】楚武王荆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【註】謂?師於荆也。 又【禮·表記】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【前漢·鮑宣傳】以拱默尸祿爲智。【註】言不憂其職,但知食祿而已。又姓。【廣韻】秦尸佼爲商君師,著書。 又三尸,神名。 【正字通】本作?,俗作尸。
考證:〔【禮·表記】事君,近而不諫,則是尸利也。〕 謹照原文省是字。